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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3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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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他被克莱长官塞了一箱“口供”,是同事们之前的自述材料。

“不多废话,我只再说两句。”

克莱长官:“你不是法官,不必考虑证据的科学性是否被法庭承认。只需找到凶手,不论用哪种手段。”

不说更远,就说欧洲范围内,各国法庭对哪些证据是有效的定义不同。

仅从对解剖尸体的接受度就能看出端倪,法国远早于英国批准多渠道的合法解剖尸体来源。如果连解剖也不被允许,要怎么证明一个人的真实死因?

同理,一种新的侦查鉴定方式想被英国法庭承认,不是谁扯嗓子喊一句就行的,必要经历复杂的程序审议。

麦考夫点头。他懂,自己只负责找到不明嫌犯。

如何在法律程序上进行定罪,交给克莱长官去操作。

翌日,周六。

黄昏时分,天空阴云密布,今夜预计有雨。

莫伦告别雷斯垂德。

一顿下午茶,她获得了伦敦帮派分子常用标记符号的部分信息。

以雷斯垂德的巡街经验,见过一些街头标记。不同帮派内部约定俗成,不愿轻易对外透露标记含义。

苏格兰场却多少了解一些内幕,但通常情况是视而不见,除非帮派分子引起严重的公共安全事件。

莫伦询问「s」与「→」的含义。

雷斯垂德知道三个帮派的三种解释。

“s”:尽快动手、周末行动、屋里有狗。

“→”:轻易进入、准备动手、注意障碍物。

这些含义有的明显相互矛盾,因为下定义的人不同。

在苏格兰场的记录中,罗伯特街以往没被标记过,至少三十年来没有相关报案记录。

莫伦琢磨着路灯上的符号。

一个“s”与两个“→”,硬要往已知含义上解读也不是说不通,但更有可能是其他的未知含义。

以“s”为例,下定义不是乱下的。

s是表示「开始」、「周日」的单词首字母,所以有了“尽快动手”、“周末行动”的意思。而说“屋里有狗”,是将s看成一根遛狗绳。

莫伦大胆假设,做标记的人是在观察着罗伯特街44号有几个人出入。

路灯标记例的“s”指代单词佣人的首字母,一个“s”,是只有朱莉一个佣人。

两个“→”就像是拿着两把剑,说的是两位保镖。

一共三个符号,与帮佣朱莉、两位护送她晚归回家的保镖从人数上对应了。

按照这个逻辑,标记者还会再来。

莫伦离开伦敦一个多月,现在她回来了,路灯上该添新符号。

那么是谁留的符号呢?

莫伦与雷斯垂德喝下午茶之前,先去街坊邻居家闲聊了一会。

与朱莉描述一致,邻居们也没人发现过去一个月多出现陌生鬼祟的身影。

再看朱莉与两位保镖进出44号的时间点,多是在天黑前后。

做标记的人要观察这一幕,说明当时就在附近,但又完全不被街里街坊怀疑。

这人必是熟面孔,接近路灯的行为更是自然而然。

——点灯人。

莫伦想起这种看似不起眼的职业。

点灯人,点街灯。最初是点蜡烛,后来点灯油。

等到19世纪初,伦敦街头安装煤气灯,要用一根长杆伸入灯罩点火灭火。

再后来升级了机械开关,可仍要人工维护运作,启动与关闭某片街区的煤气灯。

点灯人每天会在日出与日落时分出没,他们接近路灯是再寻常不过的事。

罗伯特街的点灯人,人称“秃头阿尔”,在这里干了两年。

除了点灯,他还在郊野的一家农场里做活。一直挺勤快,没传出有偷奸耍滑的行为。

标记者是阿尔吗?

莫伦加快回家的脚步,就看这两天的情况。

夜色渐暗,又到了该亮起路灯的时候。

阿尔和往常一样打开街灯开关。

开始从头到尾走一遍他负责的街区,确保街上每盏路灯都亮了。

与往常不一样的是,在进入罗伯特街后,他开始四处张望。

走到44号附近,左看右看,确定人行道上没人。蹲下,右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碎石子,伸向路灯底座。

这个时候,阿尔从背后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

像是问晚饭吃了吗,她问:“阿尔,你打算给海勒小姐画哪个符号?”

阿尔被聊家常的语调迷惑了,居然脱口而出给了回答。“字母「h」。”

慢一拍,发现不对!

是谁在问他?

走路都没声音的吗?!又怎么会知道他要做标记?

“鬼啊!”

阿尔尖叫出来,以为是被鬼盯上了。

下意识回头确认,回头看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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