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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堂里点着长明灯,和白菊的味道混合在一起,是一种微苦的气息。
阮榛挺直后背,只觉得浑身发冷。
他本来就是个怕冷的人。
小时候刚被捡回去那会儿,他不敢往张老头被窝里钻,也不敢去寻觅别的取暖工具,就把身上的被子盖得紧紧的,可小手小脚还是冰凉,冷得受不了,到最后,忐忑地扯下旁边的简易窗帘,仔细地裹在自己身上。
到了早上,再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给窗帘挂回去。
那么多年过去了,居然还能回想起当年的冷。
可能是夜色深重的缘故。
这几日他实在没睡好,眼睑下泛着淡淡的青,神情疲惫,脆弱得似乎随时都会倒下。
再加上这一身黑色的丧服。
被儿子们从里面反锁上的灵堂。
太典了。
退一万步讲,难道小妈文学的场景,就不能出现在别的地方吗,哪怕是厨房也好,他就能直接操刀,给这群狗比玩意都砍了。
为什么要试图在灵堂不可描述。
都什么爱好?
阮榛步步后退,胳膊背在身后,右手不由自主地摩挲左腕的一条红绳,上面穿了个小桃篮。
是张老头给他系上的,说娃娃,菩萨保佑你平安。
阮榛又想吐了。
可能是因为,脑海里浮现的那些可怖的场景,以及随着他的动作,步步紧逼的少爷们。
怎么办?
该如何脱身——
他好容易才和那个所谓的“丈夫”进行周旋,谨慎地拖到了对方嘎掉的一天。
可为什么还是要面对这种情况?
无论他是否在葬礼上出现,无论他是接受还是拒绝,自从被宋家人盯上的刹那,他就像被折了翅膀的鸟,囚于布满荆棘的铁笼。
那么哪怕是鲜血淋漓,他也要拖着伤害自己的人,一同坠落——
而在坠入地狱的刹那,阮榛会松开手,踩住对方的头颅向上爬。
凭什么?
他要活下去。
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不要被堵在角落,被肆无忌惮地打量,被有如实质的目光,在身体上来回逡巡。
“我说大哥,”
宋秋光不耐烦地开口:“咱别在这耗时间,没劲透了!”
“怎么,”
宋春风扬起一边嘴角:“我觉得有趣极了。”
他甚至给旁边站着的宋夏雨示意:“瞧,我脸上的这巴掌印,还没下去呢!”
宋夏雨搓着手没说话,憨憨地笑着。
宋家的七个少爷,今日只出现了四个。
剩下的三个还没成年,老五摔断了腿无法到场,老六老七是双胞胎,正陪着母亲为了遗产闹得不可开交,连葬礼都没现身。
不过虽然人数多,名字倒也还好记,面前这四位,分别是宋春风,宋夏雨,宋秋光,宋冬柏。
长相不一,渣得千篇一律。
可阮榛知道,这看似忠厚老实的二少爷宋夏雨,才是最阴险的一把刀子,在原书的剧情中,最后就是他把濒死的阮榛带走,垃圾一样地丢在冰天雪地里,扬长而去。
太冷了。
阮榛死死地扒着车门,不愿松手,而宋夏雨就一根根地掰开,表情稀松平常。
“这么美的手,可惜了。”
全是冻疮和伤痕。
他把脚踩了上去,反复地碾着阮榛的手指。
“既然这样,得再加点血,颜色才更漂亮。”
阮榛的手已经流不出血了,骨头变成了青紫色的冰碴,身体蜷缩,破碎的灵魂随着咳嗽,一点点地喷洒在洁白的雪上。
当时宋夏雨的神情,和现在毫无二致。
“挺好看的,”
他讨好似的碰了下宋春风的肩:“大哥脸上有点红,很漂亮。”
阮榛面无血色。
“呦,”宋春风继续道:“小妈这是怎么了,瞌睡了?守了一天一夜累坏了吧,要不我带你去休息一下?”
明明挨过嘴巴子,这会儿还一口一个“小妈”。
阮榛算是看出来了,这人是个变态。
越打越兴奋那种。
似乎有风掠过灵堂,长明灯上的烛火快速地跳了一下,随即平稳下来,发着幽幽的光。
阮榛快被逼到角落了,退无可退——
四个男人饿狼般的围着他,在宋春风的带领下,你一言我一语地冷嘲热讽。
太有趣了。
这个样子的阮榛。
明明长了这么一张美艳的脸,却不显风骚,因为表情呆呆懒懒的,动作也总是慢半拍似的迟钝,从第一次见面的那刻起,就让人忍不住想要欺负。
想要捏扁揉搓。
宋春风的指尖都开始痒了。
刚才情绪激动给打自己嘴巴子的阮榛,太漂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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