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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0 章 行政判决 (第1/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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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当事人在询问笔录上签了字按了手印,覃致远把笔录递给姜海蓝。

他对两个中年男人说:“今天先这样吧,你们先回去,有事我们随时电话联系。”

当事人点了下头,“那我们先走了,覃律师。”

覃致远说:“我送你们。”

姜海蓝在笔录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把笔录放进了档案袋里。

她起身,坐到了沙发上,按亮手机看VX消息。

覃致远很快就回来了,他手里拿着一个蓝色的快递袋。

姜海蓝看了一眼,“法院的?”

覃致远点头,“上次那个行政案件的判决书下来了。”

他熟练地撕开纸袋子,从里面拿出两份判决书,见姜海蓝朝他伸出了手,便递了一份给她。

覃致远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看到“判决如下:确认被告xx区xx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4月26日强制拆除坐落于xx区xx镇xx兴隆香猪养殖场的行政行为违法。”

他很满意,从桌上拿起手机给当事人打电话。

“……判决书我已经拿到了,结果和我们之前预测得一样,xx政府强拆行为违法。”

“嗯好,我把判决书寄给你?”

“不麻烦。”

他这边打电话的时候,姜海蓝正在一目十行看判决书。

案子很简单,xx区政府在辖区内开展污染专项整治,xx镇政府认为原告养殖场未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属违法建设,要求其关闭养殖场。

原告养殖场不同意。

xx镇政府便采取了强制措施,拆除了养殖场。

原告养殖场不服,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

原告认为,被告的强制拆除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应被确认为违法。被告认为,被告拆除养殖场的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恰当,并无违法之处。

双方分别举行了举证。

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质证。

姜海蓝看到了“本院认为”部分。

她忽然笑了起来,说:“以前我学行政法的时候,行政法老师说,行政官司难得打,就给了我一种打不赢的感觉。”

覃致远从柜子里找出了这份判决书所属的案件卷宗,把判决书放进去。

他也笑了,“难打是难打,但不存在说完全打不赢,否则行政庭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不是摆在那里好看的,行政庭的法官也是每天都在干工作的。

姜海蓝点头,“执业以后,看你们打行政官司,赢过不少,我的认知就被改变了。”

当然不可否认实践中是有一些案件因为其特殊性会被上面插手,但要说完全打不赢,就说过了。

姜海蓝本人是没有打过行政官司的。

但不妨碍她给直播间的观众们“科普”。

她先念了原告诉求和被告辩称,又念了双方提交的证据和证明目的,接着是“本院经审理查明”,最后是“本院认为”和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什么意思呢?就是在行政诉讼中,由被告来举证证明自己的行为合法是合理合法的,这点和民事案件原告举证不一样。】

【要说为什么?一来是因为行政单位处理程序一个基本原则是“先取证,后裁决”,你行政单位必须先收集确凿证据,再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二来是因为在行政纠纷中,双方地位不对等,原告属于弱势一方,原告很难收集到证据,或者难以保全,甚至某些案件中是没有举证能力的。】

姜海蓝看着判决书的最后一部分内容,【所以本案中,被告xx镇政府因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被法院判决强拆这个行政行为违法。】

——

法院出的判决书一贯简明、清楚,没有废话。

姜海蓝也没有说得多么难以理解。

但这一份判决书,却叫各平行时空上到帝王大臣,下到黎民百姓,都搞不懂了。

东汉位面。

刘秀的表情有一瞬的僵硬,他扭头看向他的大臣们,艰难开口,“若朕没理解错,她的意思是,镇政府拆了养猪场的房子,养猪场把镇政府告到了法院,法院判决镇政府行为违法,拆错了???”

说到最后三个字,他的声音都变了调。

殿上群臣的表情同他一般无二,一个个很是茫然。

怎么每个字都能听懂,组合起来就觉得难以理解了呢?

这镇政府不是官府吗?

养猪场……商贩开的养猪场,同官府打官司,还打赢了?

就这么打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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