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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章 律所(五) (第2/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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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阿姨是我妈的朋友,平时一起跳广场舞的。我向他们推荐你的时候,没说我和你是死党,你该怎么收费怎么收费,不用考虑我。”

姜海蓝笑了,“谢了。”

“咱俩什么关系,说这些。”

女声问,“他这个案子情况严重吗?”

姜海蓝想了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三年以下;50万以上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250万以上的,十年以上。[1]”

女声,“嗯嗯?”

姜海蓝嘴角勾了勾,“我们现在的问题是,并不知道当事人涉案金额是多少。”

女声:“……”就很无语。

姜海蓝说:“等我见过他就知道了。”

女声,“好,你自己办吧,我就不问了。”

姜海蓝笑道,“就算你想知道,我也不会告诉你。”怎么可能把案件的情况告知外人呢?

——

东汉初。

刘秀用奇怪的语气说道,“他们那个国家,制定律法的人,可真是仁慈。”

5万钱只关三年,50万钱最多只关十年,250万钱才关十年以上???

虽说不能理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个什么意思,也不知道他们那个世界的5万钱等于现在的多少钱。

但50万、250万,可能少吗?

竟然只关几年???

而且听到现在,他们的坐牢,好像只是坐牢,连肉刑都没有!

这般仁慈,能够威慑到什么人吗?

可是,刘秀自己又很清楚,律法这般规定,必然是符合天幕上那个世界的实际情况的。

不会是某个人按照自己的喜好一拍脑袋就能决定。

——昏君另说。

所以……

刘秀眯了眯眼睛,他们的律法这么规定,是因为在制定律法的人……或者说,在天幕上的人看来,犯人比5万钱、50万钱、250万钱要重要吗?

哈哈哈,开什么玩笑!

——

跟姜海蓝电话约见面的最后一组当事人来到律所时,姜海蓝正和许明辉叭叭个不停。

许明辉很是无奈,“我那个当事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和事实不认可,她坚持她是被骗的,她不知情,不构成掩隐,最多也就是帮性。”

姜海蓝微微翘起嘴角,“你不用太在意,按照程序办理就行。她现在在你面前不肯承认事实,但到了开庭的时候,当着法官的面,她可能就认了。”

许明辉:“啊?还能这样?”

姜海蓝说:“就是有些人觉得对律师隐瞒事实,律师就能按照他所说的帮他争取最大利益。”

怎么可能呢?

蒋琳过来敲了敲门,“姜律师,有人找你。”

许明辉说:“那我先走了。”

姜海蓝点了点头,又对蒋琳说:“请他们进来。”

蒋琳做了个“请”的手势。

来的是一位老太太,老太太的儿子,老太太的女儿女婿。

姜海蓝站起来同他们打招呼,请他们坐下。

女青年从包里取出两份鉴定报告,递给姜海蓝,“姜律师,这就是鉴定报告。”

“嗯好。”姜海蓝接过,直接翻到后面。

和女青年之前在电话说的一样,伤残等级10级,误工期120天,护理期90天,营养期90天。

姜海蓝抬眼看向对面的四个人,“那我们现在把起诉书写出来吧?”

老太太的女婿——戴眼镜的青年说:“好。”

这是一个故意伤害罪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蒋琳端着茶水来敲门时,姜海蓝已经将原告人和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写好了。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籍贯、户籍地址、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要

求被告支付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元(详见赔偿清单)。”

姜海蓝移动鼠标,拉到第三页,敲上赔偿清单?”四个字。

1、医疗费:117359.6元。

这是根据原告方提供的所有医疗费发票,将发票上的金额相加得来的。

2、住院伙食补助费:43天×100元/天=4300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每天100元计算,原告住院43天。

姜海蓝抬头问道,“医疗费和伙食费,对方都是没有付的,对吗?”

老太太说:“没有没有。”

老太太的儿子——胡须青年说:“对,她没有给过我们钱。”

女青年有些恼怒,“从我妈住院,他们家就没有来看过一眼!”

姜海蓝表示了解,接着往下写。

3、残疾赔偿金:41086元/年×10%×(20-4)=65737.6元。

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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