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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0 章 行政判决 (第5/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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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的行为。”

——行政行为这个词不错,规范性文件这个词也不错。

不过历来官府办事,或者是,那些达官贵人的走狗办事,都无需看什么律法,《卖炭翁》的悲剧代代延续,被压迫的百姓只能认命。

“依法办事”,听起来就像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他想都不敢想。

但后世让这个梦成为现实。

先取证,后裁决,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的行政行为合法,就得败诉,就是违法。

他笑了笑。

曹雪芹眉头紧锁,即便早就知道后世与如今不同,与历史上的任何王朝都不同。

但《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还是太超前了,完全超出了他的认知。

如果不是这段时间以来,三观已经被天幕上那个世界颠覆了太多次,猛然听到这篇行政纠纷的判决书,他只会觉得自己耳朵出了问题。

曹雪芹叹了口气,所以后世政府为何会如此让权于民?

那些做大官的怎么会同意制定这样两部法律并让这两部法律真的落到实处?

他不由得再次思考:后世子孙是经历了什么,才让他们的想法、做法与前人如此不同?!

苏威瞳孔地震:“百姓告官府,反过来由官府举证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

虽然也不是不能理解,正如姜海蓝所说,百姓和官府相比,百姓是处于弱势的,要让百姓来举证证明官府采取的行政行为错误,这难度未免太大。

你要告官府,你去官府调材料,人家给你吗?

人家说没有怎么办?

人家把材料毁了怎么办?

这官司还怎么打?

但,由官府来承担举证责任就不一样了。

你官府为了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就必须尽可能地把所有能提交的证据提交出来。

如果提交的证据还是不足以证明自己的行为合法,那就败诉。

从公平正义的角度来说,没毛病。

这是“维护了百姓的合法权益”。

崔仲方抬手按住太阳穴,揉了揉。

没毛病个屁!

古往今来哪有这样的事,官府觉得这个养猪场不该建,官府要提前通知养猪场的人让他们自行拆除,给他们提反对意见的机会和时间,给他们那什么……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

官府把养猪场拆了,还要在法院提交证据证明自己拆得有道理,不是瞎拆的,否则就会被法院认定是违法行为!

哪有这样的事!

这听起来实在是匪夷所思。

若非是他们对姜海蓝已经足够熟悉,还真会以为她在胡说八道。

杨坚神情严肃,他实在是理解不了后世那个“政府”。

好吧,即便后世已经没有皇帝了,但他们有官府,有治理国家的官吏。

他们会在制定法律时,给自己设下限制呢?

“为人民服务”可以理解,往百姓身上如流水般花钱可以理解,但在官府实施“行政行为”这件事上,如此偏袒百姓,就让人难以理解了。

这可不单单是给百姓一个举报渠道,这是实打实,百姓能在法院告赢官府!

后世的政府就算再看重百姓,也没必要做到这一步啊?

他不由得咬牙:他们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其他世界也为此吵得不可开交。

相信的,质疑的,半信半疑的,大家或引经据典,或字字珠玑,或滔滔不绝,一个个吵得脸红脖子粗。

“我认为姜海蓝不会说谎!她没必要特地编一份判决书来骗我们吗?目的何在?”

“或许他们的目的是让我们不相信官府,对朝廷心生不满?”

“她若是目的如此,还用得着编判决书?”九年义务教育不够?村村通和精准扶贫不够?

“可是,你说一个养猪的怎么能告赢镇政府?”

“就是,养猪的到法院去告官府,还告赢了,你听听你信吗?”

“法院不也是官府吗?怎么会不维护别的官府?”

“可后世本就与我们不同!怎可以如今的想法去推测后世?”

……

清朝位面。

顾炎武双手背在身后,他望着天幕上正交谈着的两个人,不由得莞尔。

你看,就连专门教导学生法律的老师都不完全相信,这一门行政法能让百姓维权,可见百姓在遭受官府欺负后,能告官府且告赢官府,是一件让人多么难以相信的事情。

但偏偏就是事实。

在他们的……司法实践中,法院通过一个又一个案件的处理结果,告诉所有人:官府的行政行为若是不合法,法律绝不纵容!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不是摆设!

顾炎武不知道后世为何会制定这两门法律,为何会真正地将这两门法律落到实处,但他知道,华夏历史浩浩汤汤,两千多年后,百姓真正地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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