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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淇阳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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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将近。

献摸了摸拂晓的脚底板,足弓弧度很明显。

献拿过履。

履的上方有一个口子,献将脚伸了进去,再学着拂晓平时穿履的模样将袋口的绳子系上。

“很合脚。”献一边说一边站起来走了两步,穿着履走路与没穿履走路的感受完全不同,非常舒适,没有踩到石子时的痛,也没踩到泥土时的湿润。

“合脚就好,虽然这皮处理得很糙,用不了多久,但能穿就行,等回部落再给汝做一双更好的。”拂晓道。“现在有履了,从明天起,汝就要自己走路了,汝不飞的时候,除非汝走不动,不然吾不会再背汝。”

“好。”献一口应下。

她本来也不想一天到晚被背着,是拂晓不肯,她才在不飞的时候让拂晓背着。

激动的走个不停的献继续道:“拂晓汝真厉害,不仅会更好的清洁牙,还会造履。”

“那是自然,吾可是最聪明的拂晓。”

献眼眸亮晶晶的看着拂晓。“那拂晓汝还会造什么?”

“吾还会造弓,也不能说造弓,是改良了弓,吾改良的弓能射得更远,齿刀也是,吾改良的齿斧在伐木时比以前的齿刀更好用....”

小家伙亮晶晶的眼神太令人飘飘欲仙,拂晓情不自禁吹嘘起自己的事迹。

整个部落里,她烧得陶最好,她认识的动植物、矿物最多,她会一百多种语言,她的歌声最好听....总之,淇阳的拂晓是最棒的,整个淇水流域所有部落都知道。

献讶异的看着拂晓。“汝还会鸟的语言?”

拂晓点头。“对啊,吾能与鸟沟通,鸟儿们会告诉吾,那里有更多的果子,而吾会将自己捕到的动物分一部分给它们。”

“可汝怎么会与鸟儿沟通?吾有翅膀吾都没法与鸟儿沟通。”

拂晓想了想,道:“吾也不是一开始就会与鸟儿沟通的,吾养过一只鸟,养的时候吾想着能不能教它说话,但它不会说人的话,吾最后像创造歌曲一样教它用不同的音调表达意思,最后,吾与它就能交流了。”

献好奇的问:“那只鸟在哪里?”

“它在四个春天前去南方过冬,再没回来,大概是被别的猛禽吃了。但它的子孙都和它学了语言,因此吾仍可与鸟说话。”

献好奇的问:“好厉害,吾可以学吗?”

“可以呀,但吾不知道汝能不能学会,吾教过很多人,但不知为何,大家怎么学都无法学会。”

“先试试,说不定吾能学会。”

之后的十五天里,献很努力的与拂晓学习鸟语,但学习语言大概真的需要天赋,而她没这个天赋,因此到走到拂晓的部落所在时,献仍旧听不懂拂晓发出的叽叽咕咕声,不仅听不懂,连叽叽咕咕声的音调差异也听不出来——很久以后献才知道,自己是个音盲。

到最后时,献还没死心,拂晓却痛苦得绝望了。

汝学不会没关系,但汝的音调就不能对一次吗?

错也就算了,为什么同一个地方,每次的调都不同?

拂晓生平第一次如此痛恨自己对音调的敏感,不论别人唱歌奏曲,只要有一个地方不协调,她都会不受控制的留意到。

献也感觉出了拂晓的痛苦,只能遗憾表示:算了,吾不学了。

拂晓长舒了一口气。

淇阳部位于淇水之南的一片台地上,与献出身的部落一样,部落聚居地周围,土地湿润松软的地方种植着粮食作物,土地不那么湿润松软的地方则种着果树。

往山坡上爬的时候,拂晓一边爬一边摘果子充饥,吃完后,会选一块土地松软的地方将果核埋下去。

走走停停,走得很慢,但仍旧累。

爬山就没有不累的。

还没爬到聚落里,在半道上便遇到了一群摘果子的稚童。

见拂晓回来,稚童们惊喜不已,一部分迎了上来,一部分跑回去报信。

“女拂晓回来了,女拂晓回来了....”

献看了看稚童,再往回看了看,也没爬太高。

看起来,淇阳的环境比她出身的部落好很多,她出身的部落不仅在山上,还非常高。

将部落安的这么高自然不是人们吃饱了找罪受,而是为了躲避水患。

大河的下游并无固定河道,而是在下游的广阔平原上毫无规律的漫流,不愿哪天睡觉时发现部落被淹了的人人们只能将屋舍修建在高处。

献的部落不仅在大河下游还靠海,在漫流的大河与海浸的双重夹击下,部落选址海拔稍微低点,说不定哪天就喂了鱼。

不过,大河漫流与海浸双重夹击虽然糟心,却也不是全无好处,因为靠海,可以捕鱼充饥,也可以从晒得滚烫的礁石上刮盐——也可以用柴火煮海水获取盐,但砍柴需要耗费的时间太多,除非礁石上刮下的盐不够吃,不然不会专门挤出人手去砍柴。

从海滨一路过来,献见到的大部分部落,生活与自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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