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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德犀利地看着布莱恩:“这话如果让M女士听见,你再也别想离开伦敦了。”
“我什么都没说。”布莱恩立刻低下头,假装很认真地研究起了已经反复看过很多遍的这次行动的目标。
他和邦德要抓捕一个在世界各地流窜作案的国际炸.弹犯。这位炸.弹犯有一个显著特点,或者说是令他危险程度大幅上升的地方,即作案地点随机、缺乏明确目的性,仿佛他每次只是心血来潮对着世界地图扔飞镖,来决定自己下一次要在哪里挥洒‘艺术’细胞。
MI6废了挺大力气才确认这位名叫莫拉卡的炸.弹犯最近就躲藏在印度洋岛屿国家——马达加斯加。
没人知道莫拉卡下一次动手会是什么时候,又将针对哪个倒霉蛋,因此邦德接到的命令是尽快将其活捉。
留活口主要是为了审讯,以确认恐怖分子背后是否有组织或更高一级的指挥者。
但布莱恩前段时间才从‘福尔摩斯是个活人’的新奇感中走出来,大脑对涉及到犯罪推理的内容稍微有些敏感。他仔细阅读着任务介绍,看着看着就忍不住问邦德:“你说莫拉卡究竟是如何挑选犯罪地点的?”
邦德还真的想过:“这种人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为了钱,他可能有一个或复数个雇主……雇主的目的稍微有些不好猜,但归根结底不外乎钱、权、和政治需求这几项。”
布莱恩认同他的观点。
假如这是一本侦探小说,邦德提出的犯罪原因简直‘庸俗’到了极点,或许这就是为什么特工行动时一般不会对敌人的想法寻根究底。
没那个必要——他们所有基于理性、压过良知的行动,都出自人类最原始也最残暴的欲望。
一月份的南半球岛国正值盛夏,下了飞机,一阵酷暑热浪扑面而来。才在太阳底下走了不到十分钟,布莱恩的衬衫领口处就被汗水浸透了,他看着泥土地两侧身穿背心短裤的当地人,喃喃说道:“我要去换个T恤。”
邦德难以言喻地看了他一眼。
“我要去换个T恤。”布莱恩很快下定决心,重复说道,“你等我一下。”
他走到城市中唯一的一家服装店,十分钟后穿着一件印着盗版海绵宝宝的短袖和深色短裤走了出来。
“……”邦德看着他的目光从难以言喻变成了略带惊悚。
“我还给你买了一件马男波杰克的。”布莱恩说,“你要换吗?”
“不。”邦德立刻回答,“我带了短袖。”
布莱恩耸耸肩。他的养父在穿衣风格上比他讲究很多,有种头可断血可流、大嘤中年男人底线不能丢的即视感,布莱恩在这方面则甚少有包袱,偶尔还会故意来点反差。
“我见过你那件短袖衬衫。”
布莱恩想了想,建议说,“但是它是件外套。你带T恤了吗?其实你可以把波杰克穿在里面。”
——这样哪怕是CIA来了,都认不出这是个英国特工。
邦德不为所动:“你对波杰克有什么执念吗?闭嘴,跟我走。
……
接下来的两天?_[(,他们一直在追踪炸.弹犯莫拉卡的下落,邦德最终确认莫拉卡会出现在马达加斯加的一个斗兽场里。
当布莱恩拿着望远镜看到那座圆形斗兽场的全貌时,一丝诡异的熟悉感忽然涌上心头。
他好像在哪见过这片场地。
尤其是当邦德指着斗兽场的围墙顶端,建议布莱恩站在那对莫拉卡进行监视时,布莱恩眼前似乎闪过了一幅画面:
【人声鼎沸、摩肩擦踵的观众席,站在人群中的007与位于高处的另一个特工对话,特工因为听不清007说的话而按住了耳机,却因此在炸.弹犯面前暴露自己,导致了一场激烈刺激的追逐战。】
是《007:大战皇家赌场》最开始的剧情!!
要问布莱恩为什么能记得这些,主要是他在数年前遇到邦德的第一天起就意识到电影剧情很可能发生在现实中,于是等到从毒贩手中脱身后,他第一时间买了个笔记本,在上面用自己抽象的画技画出了只有他本人能看懂的电影剧情片段。
事实证明他的谨慎很有道理,这个笔记本曾经被不同的人翻阅过,其中不乏情报部门的大佬,若是他像别的穿越者一样使用中文或拼音,可能早就翻车了。
另一方面,为了隐藏这本笔记的重要性,布莱恩整整六年没有翻开看过哪怕一眼,直到去年他跟着邦德前往巴厘岛时想起了对方升任007的关键时间节点,这才在回到伦敦以后把自己的鬼画符重新温习了一遍。
别管他是怎么看懂的,反正布莱恩确信电影的第一幕剧情绝对就发生在马达加斯加,也即他们眼前的斗兽场。
那岂不是说,他取代了电影里给邦德拖后腿的特工?这回大使馆应该不会再炸了吧?
先不提岌岌可危的大使馆,布莱恩记得,电影中的炸.弹犯其实是替一位反派工作,反派名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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